斜视

斜视!

斜视是指两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属眼外肌疾病,可分为共同性斜视和麻痹性斜视两大类。共同性斜视以眼位偏向颞侧、眼球无运动障碍、无复视为主要临床特点;麻痹性斜视则有眼球运动受限、复视,并伴眩晕、恶心、步态不稳等全身症状。

病因

1.调理学说

眼的调节作用与眼的集合作用是相互联系的,一定的调理带来相应的集合。常常由于调理—集合反射过强,其内直肌的作用有超出外直肌的趋向,而构成共同性内斜视。近视眼看近目标时少用或不用调理,集合力同时减弱,因此其内直肌的张力减低,有时就构成了共同性外斜视。

2.双眼反射学说

双眼单视是条件反射,是依托融会功能来完成,是后天取得的。如果在这个条件反射构成的进程中两眼视力不同,一眼视力遭到明显的感觉或运动障碍妨碍了双眼单视的功能,就会产生一种眼位分离状态,即斜视。

3.解剖学说

某一眼外肌发育过度或发育不全、眼外肌附着点异常,眼眶的发育、眶内筋膜结构的异常等,都可致使肌力不平衡而产生斜视。

4.遗传学说

临床上常见在同一家族中有许多人得了共同性斜视,斜视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

临床表现

斜视的病人由于眼位不正,其注意一个物体时,此物体影象于正常眼落在视膜中心凹上,斜视眼则落在中心凹之外的位置,如此视物就会出现复视情形;一眼影象遭到抑制,丧失两眼之单一视功能与立体感,有的还会致使视力发育不良而造成弱视。

1.内斜视

眼位向内偏斜。在出身至内产生者称之为先天性内斜视。偏斜角度通常很大。后天性内斜视又分为调理性与非调理性,调理性内斜视常发生在2~3岁儿童,患儿通常会伴随中高度远视,或是异常的调理内聚力与调理比率。

2.外斜视

眼位向偏斜,一般可分为间歇性与恒定性外斜视。间歇性外斜视因病人具有较好的融像能力,大部分的时间眼位可由融像能力保持在正常的位置,只有偶尔在阳光下或疲劳走神的时候,才表现出外斜的眼位。有些儿童还表现为,在强烈的太阳光常会闭一只眼睛。间歇性外斜视常会发展成恒定性外斜视。

3.上、下斜视

眼位向上或向下偏斜,比内斜视和外斜视少见,上下斜视常伴随头部倾斜,即代偿头位。

并发症

大部分斜视患者都同时得了弱视。

医治

1.非手术医治

医治斜视,首先是针对弱视,以促使两眼良好的视力发育,其次为改正偏斜的眼位。斜视的医治方法包括:戴眼镜、戴眼罩遮盖、正位视训练。戴眼罩是医治斜视所引发的弱视的主要方法。眼肌手术则包括放松(减弱)或缩短(增强)一眼或两眼的眼外肌中的一条或多条肌肉。轻度斜视可以戴棱镜来矫治。正位视训练可以作为手术前后的补充。

2.手术医治

斜视医治的年龄越小,医治效果越好。斜视手术不但为了改正眼位、改良外观,更重要的是建立双眼视功能。手术时机以6~7岁前为最好。眼位能否长时间保持稳定、立体视能否建立仍需定期随访。

徐渊眼视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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