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子法律课堂父母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

医院订阅哦!导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不断变化,离婚已经不再成为老百姓谈虎色变的话题。但是,由于离婚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却值得大家深思,比如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就抚养费用的数额问题达成了协议,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子女教育费和医疗费高于了协议约定的数额,怎么办?子女是否有权利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用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将如何得到保障呢?案件还原

麻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李某与麻晓某原系夫妻关系,麻某某系双方婚生子。后双方于年12月1日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婚生之子麻某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10日前支付抚养费共计元人民币,抚养费每年根据情况酌情增加,麻某某在学习、医疗等各方面的开支由双方共同承担。

年、年、年,麻某某参加北京某少儿围棋培训,共支出教育培训费11,元;年2月15日至2月22日,麻某某因间歇性外斜视、双眼屈光不正,医院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13,.02元。年,李某起诉至昌平区人民法院,请求增加每月应当支付的抚养费,请求判令麻晓某支付麻某某的医疗费和教育培训费用。

裁判结果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的全面发展,法律鼓励未成年人根据个人天赋与爱好适当参与一定的课外辅导课程。本案中,麻某某长期参加围棋辅导班,从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到离婚之后,麻晓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此同意,离婚后知情但未明确表示反对。目前也缺乏证据证明围棋班与麻某某兴趣不符,因此不属于过分的报班情形,法院依法应予支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昌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一、麻晓某自二○一三年八月起每月十日前支付麻某某抚养费人民币二千五百元,至麻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止;二、麻晓某支付麻某某教育费五千五百五十二元五角,医疗费六千七百一十一元零一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三、驳回麻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麻晓某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中少民终字第****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典型意义本案的案情简单、诉讼标的不大,但却涉及未成年人最基本的权利保护问题,该案充分体现了近年来物价上涨与未成年人抚养费相对较低的矛盾冲突,也说明了国家在立法方面存在明显的相对滞后问题。审判实践中,审理法官一般着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既排斥奢侈性的抚养费请求,也避免过低的抚养费给付,遵循保护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原则。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支付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合理费用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决不能因为离婚而置子女的合理需求于不顾,拒绝抚养或拒不支付有关费用,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行为也不会为世人所接受。

专家维权提示

父母离婚后,为了更好的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应当满足法定条件,主要包括(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父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是应当予以支持的。第二,应当提供真实有利的证据,主要证据包括(1)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人民实际生活支出的数据统计材料;(2)医院的病例诊断,医疗费单据,交费凭证等;(3)接受法定教育的学费单据,因兴趣爱好进行培训的费用单据;(4)父亲或母亲的收入情况,以及父母的生活状况。第三,即使已经有了关于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子女仍然可以一次或多次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第四,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包括未成年子女,也包括成年子女,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小区大事专家组评析

夫妻离婚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中予以约定,或者在诉讼中法院给予明确判决,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物价升高和子女年龄增长等因素的变化,原来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的支出,那么子女是否有权向父母提出合理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一规定中抚养费所包含的教育费、医疗费,应理解为基本的教育费与医疗费,而不应包括为孩子利益客观必须支出的较大数额的医疗与教育费用。也就是说,父母在每月支付了固定数额抚养费后,还应当支付被扶养人其他合理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是,支付这些费用时,应充分考虑需要额外支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支出的原因与具体数额,同时还要兼顾父母双方的利益公平。本案中,随着麻某某年龄的增长,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的开支不断增加,原来确定的抚养费已不够支付其教育和医疗等费用,为了子女更好的成长,父母理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数额。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一审和二审法院都支持了麻某某的诉讼请求,同时法院的判决也为类似问题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指明了方向。

以上内容由毛亚斌律师提供

毛亚斌

简介

简介

全国优秀律师

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

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擅长领域

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职务犯罪预防及辩护、重大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事、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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