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斜视弱视是一种常见而且非常严重的儿童眼病。以弱势为例吧,约有3%的学龄前及学龄儿童患弱视,也就是说在我国3亿多儿童中,大约有多万弱视儿童,可见弱视是一个相当严重的儿童健康问题。
(—)斜视的定义和分类两眼不能同时注视一目标,而仅能用一眼注视,另一只的视轴表现不同程度的偏斜,即另一只眼不能注视,处于内、外、上或者下的位置、此现象称为斜视。
一部分斜视发生较早,常在出生后几个月内就出现看斜视,多为先天性;有的在一岁以后发生,常伴有高度远视或近视,还有少部分斜视的视力是正常的。而间歇性外斜视常在劳累、精力集中或者精力分散时发生。
(二)斜视的临床表现和诊断斜视儿童常常有以下的几种表现:阳光下喜欢眯起一只眼睛,是因为想排除偏斜眼引起的视力干扰;看东西时面部位置不正常,向左或者向右偏,下颌内收或者上抬,头向左肩或右肩偏斜。患儿通过这些头面部的改变来减少斜视引起的复视。长时间头面部的位置的异常会形成斜颈、脊柱侧弯和面部大小发育不一致。
(三)斜视的危害
首先是外观的影响,这就是使患者就医的主要动机。有些儿童甚至于不能正常融入儿童的群体,心理蒙上阴影。
更为重要的是,斜视影响双眼视觉功能,严重者丧失立体视,立体视是只有人类和高级动物才具有的高级视觉功能,是人们从事精细工作的先决条件之一。如果每月良好得立体视觉,在学习和就业方面将受到很大的限制。大部分斜视患者都同时患有弱视。由于斜视患者长期一只眼注视,另一只眼将造成费用性视力下降或者停止发育,日后即便佩戴合适眼镜,视力也不能达到正常。
在儿童时期患上斜视还会影响全身骨骼的发育,如先天性麻痹斜视的代偿头位,使颈部的肌肉和脊柱发生病理性弯曲,及面部发育不对称。
(四)弱视的定义
弱视是一种表面看不出来的眼病。通常在排除任何眼科器质性的疾病后将矫正后的视力在0.8以下者定为弱视。出现弱视后,无论戴什么眼镜都不能将矫正视力提高到1.0的正常标准。
(五)弱视的病因和分类
弱视是一种发育性的疾病。在婴幼儿的生长发育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进入眼内的光刺激不够充分,剥夺了眼底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和(或)两眼视觉输入不等,引起清晰物像与模糊物像间发生竞争所造成的单眼或双眼视力减退,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性上睑下垂、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眼底疾病及斜视等;使视力不能达到该年龄孩子的平均水平。一般不同年龄儿童的视力水平表现如下:2个月时为0.05,6个月时为0.1,1岁时为0.2,2岁时为0.3≈0.4,3岁时为0.5~0.7,4~5岁时为1.0,如果在视力发育停止以前,阻碍视力发育的因素持续不能解除,就可能导致视力永久低于正常人的水平。
弱视的分类:(1)斜视性弱视;(2)屈光参差性弱视;(3)形觉剥夺性弱视;(4)屈光不正性弱视;(5)先天性弱视。由于弱视的孩子一般无特殊症状,父母应注意观察孩子的视物现象,如:①有无斜眼;②看东西是否一眼眯缝、怕光;③看书看电视时是否外头、偏脸;④看书写字是否很近。如果发现异常,就应早期带孩子到正规眼科检查以明确诊断并进行相关的治疗。
(三)弱视的危害
弱视不仅视力下降,还会影响视功能发育,导致立体视觉异常。因缺乏立体视功能将不能从事飞行员、演员及精细程度较高的职业。弱视作为一种可逆性疾病,应及早治疗,如不及早治疗会影响儿童正常的视觉发育。所有一定要抓住治疗弱视的最佳时期(一般7岁以前,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佳)为孩子治疗,随着年龄的增加,治愈率逐渐降低,有不少的大龄儿童及难治性弱视患者,就因为不能早期的发现和诊治而导致终生视力低下。
斜弱视眼病早发现早治疗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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