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券为券商带来新商机
,2008-2010年,这五类限售股份到期解禁总市值分别为2.22万亿元、4.06万亿元和4.41万亿元。海通证券预计,2008-2010年IPO和增发等融资活动新增限售股市值将分别为0.53万亿元、0.60万亿元和0.68万亿元。根据海通证券测算,2008-2012年,我国券商可交换债券的承销业务收入将分别为5.80亿元、36.50亿元、36.25亿元、10.09亿元和5.37亿元。 据了解,可交换公司债券即债券投资人在一定期限内有权依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发行人所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要素与可转换债券类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等。不同之处是两者的发债主体和偿白癜风有甚么症状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并且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最后白癜风医院排名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产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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